各相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现将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
3.各学院(系)可推荐首个聘期于2016年即将结束、业绩良好、学校拟续聘且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没有长期出国经历的教师申报,以博士后身份出国研修24个月。
4.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5.请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3)(需本人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
其中第(2)至(7)项材料要求详见《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和《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附件5),提交复印件即可,请自行保管原件,待网上申报扫描使用。
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109da10c019d483198f25301a60931cc.shtml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
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第二条第1点个人全套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学术组织评议及申请人答辩情况,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系),同时在校内公示,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4.网上申报。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学校初选入选者,须于2016年1月5-1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将网上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打印、签字后,于2016年1月11日前交至人才办。
5.评审和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院校。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
6.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8)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
选派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日程表》(附件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0)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1)。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可优先推荐为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出国留学人选。请各位教师同时关注2016年其它教师公派出国项目(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张馨月,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4.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5.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6.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7.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8.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9.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日程表
10.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1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选派工作日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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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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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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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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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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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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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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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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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人才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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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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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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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准备材料并向所在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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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查看通知,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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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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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在单位向人才办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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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人才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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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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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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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办组织校内遴选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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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遴选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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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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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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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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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并提交网上生成的申请表至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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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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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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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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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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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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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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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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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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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至学校,学校通知所在单位和个人;申请人亦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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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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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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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人员语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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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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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点击查阅各培训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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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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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人员办理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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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校内派出手续:
1.办理政审手续,获得出国批件。
2.提交协议书等材料,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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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派出手续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校内派出手续详见《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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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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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人员国外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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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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