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6〕2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各院(系),请按通知要求,组织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其中,根据北京市教委人事处通知,我校可推荐青年拔尖自然科学类个人项目申报人1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个人项目申报人1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限1项。现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通知》。
二、申报名额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各学院(系)根据申报情况推荐,如候选人超过1人须进行排序。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各学院(系)限报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候选人各1人。
3、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各学院(系)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1、系统填报
个人登录系统(详见《通知》),注册填报。
2、学院(系)推荐
个人填报后,打印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学院(系)。经学院(系)遴选后向人才办推荐。报送材料清单:
(1)学院(系)报告。说明各类项目申报人选、排序(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情况。学院(系)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2)党委推荐意见。参考附件2所示模板。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3)个人申请表。
上述材料于6月2日前报送至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德主楼1133室)。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cb@ruc.edu.cn)。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6〕24号)
2、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候选人政治表现的报告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联系人:吴振 联系电话:825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