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及国家留基委关于疫情期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调整的相关通知,2020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取消,第二批申报、录取工作安排基本不变,现将第二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1.支持对象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各学院(系)不限推荐名额。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八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其中各时间节点(外语有效期、博士毕业年限)均按照第一批申报时间计算。
3.各学院(系)可推荐首个聘期于2020年即将结束、业绩良好、学校拟续聘且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没有长期出国经历的教师申报,以博士后身份出国研修24个月。
4.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5.请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3)(需本人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其中第(2)至(8)项材料要求详见《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和《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附件5),提交复印件即可,请自行保管原件,待网上申报扫描使用。
申请人可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参考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了解相关政策。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第一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
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院系用)》(附件7)
由学院(系)汇总填写本单位所有申请人信息至《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院系用)》。需学院(系)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8)
需学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组织3名及以上申请人同专业领域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业务水平、出国学习必要性、国外留学单位水平及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评议,并经由专家本人和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其中学号和校内推荐排序由学校填写)。
(4)《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9)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5)第三条第1点个人全套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根据申请人数量和专业领域组织6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人才办根据初审结果、学院(系)专家评审会结果和校内专家评审会结果,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后,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4.网上申报。申请者须于2020年9月10日至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将网上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打印、签字后,于2020年9月21日前交至人才办。
5.评审和录取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办法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院校。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
6.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10)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
选派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日程表》(附件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2)和《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附件13)。请各位教师同时关注2020年其它教师公派出国项目(项目介绍可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清单》)。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史菡,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3.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4.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5.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6.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7.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院系用)
8. 中国人民大学学院(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9.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10.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11.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日程表
12.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13.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