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1.项目申报人员遴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
2.2019年度我校申报项目数量限2项。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实施。
2.项目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八条要求的条件。
3.项目及人员条件须符合《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
学院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求,组织项目申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评议,审核并确定推荐项目,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参考《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新项目申报及获批项目复合需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将下列材料于12月18日前交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的,将不再受理。
(1)《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5)
(2)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
(3)项目管理办法
(4)《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信息采集表》(附件6)
(5)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
学校根据学院推荐、学术组织评议等情况,研究决定初选项目名单并通知学院,同时在校内公示,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于2019年2月公布资助名单。
3.人员申报及录取
通过留学基金委审核的项目,须根据我校《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选拔派出人员。候选人须自愿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7),报学院审核。同时, 于2019年6月10日-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审核并公示无误后,在2019年6月14日前将上述申请表并下列材料交至人才办。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8)
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9)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0)所要求提交的全套材料。
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校内公示后向留学基金委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进行审核后确定录取结果,并于2019年7月公布。
5.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11)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
请各位教师同时关注2018年其它教师公派出国项目(项目介绍可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清单》)。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史菡,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关于做好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3.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
4.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新项目申报及获批项目复合需提交材料清单
5.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请书
6.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信息采集表
7.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8.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日语教师进修项目用)
9.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10.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
11.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