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学院(系)提出调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说明原因等,须本人签字);
2、《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申请调出审批表》。
二、学院(系)审核
学院(系)研究后,向人才办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系)报告(说明学院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意见);
2、个人材料(个人申请书、申请调出审批表等)。
三、学校审批
人才办审核有关情况,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高层次人才调出须提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四、办理调出手续
对于批准调出的,学院(系)将学院(系)、个人留存的聘用合同及“杰出学者”工作协议各1份交至人才办。人才办将终止后的聘用合同经由学院(系)返还个人,并将相关调出材料转至人事处调配办公室。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2019-2020学年校政字14号)第五十一条,以及学院、学院(系)与个人签署的《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工作协议》,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申请离开中国人民大学的,视情况要求退回(或部分退回)已享受的“杰出学者”各项待遇。
五、办理商调
人事处调配办公室审批材料无误后,通知接收单位办理商调。
六、审核档案
接收单位审查调出人员人事档案。
七、出具调函
接收单位出具调函。
八、结清校内关系
人事处调配办公室开具《离校人员了结学校分配住房及住房补贴通知》、《教职工离校通知单》及其他材料。调出人员持相关材料结清校内关系。
九、开具调动材料
人事处调配办公室确认离校手续结清后,为调出人员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通知单,档案转移通知单等材料。
十、人事关系转出
调出人员持人事处调配办公室开具的调动材料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出手续。
特别说明:
“杰出学者”涉及辞退、辞职情况的,按照人事处“辞退人员离校工作流程”、“辞职审批工作流程”流程办理,亦由人才办负责前期报批环节,不再赘述。
联系方式:
[人才办综合事务部] 010-82501029,rc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 010-82509736,明德主楼11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