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18-2019学年校办字26号)规定租住条件的,可按本工作流程申请租住(续租)校内周转住房。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2019-2020学年校政字14号),对于校外引进的“杰出学者”,可申请领取学校人才补贴,或申请租住学校周转住房。领取学校人才补贴和租住学校周转住房二者不可重复享受。此外,学校不再对“杰出学者”报销校外租房房租。
一、申请人系统提交
申请人登录“微人大”平台-“校务”服务-“周转住房管理系统”端口,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据实、完整填写后扫描上传至该系统,完成租住(续租)系统申请,并将《中国人民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原件提交至学院(系)。
对于校外引进“杰出学者”来校前申请的,可于资产处网站以本人身份证件号码注册登录,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据实、完整填写后扫描上传至该系统,完成租住(续租)系统申请。
二、学院(系)出具意见
1、系统审批。学院(系)根据相关政策及申请人情况进行系统审批。
2、线下审批。学院(系)负责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上签字,学院(系)加盖公章。
三、人才办审核
学院(系)将《中国人民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提交至明德主楼1133室或学校综合服务中心36号窗口(人才办、人事处联合值班窗口)。人才办2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线下审核,并转交至资产处。
对于校外引进的“杰出学者”,还应按照“校外引进‘杰出学者’学校人才补贴申请工作流程”完成住房信息采集,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校外引进“杰出学者”住房相关信息采集表》,明确给出租住周转住房不再领取学校人才补贴的意见。
四、资产处审批
资产处根据相关政策及申请人情况,审批周转住房租住(续租)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由资产处商申请人办理入住(续租)手续。
五、特别提醒
对于校外引进的“杰出学者”,为保证其顺利来校工作、生活,建议报到入职前,学院(系)与其沟通住房待遇申请方式;对于申请租住学校周转住房的,应于正式来校前一个月,按本流程提出申请,人才办、资产处先行启动程序,待正式报到来校后,由资产处安排入住。
联系方式:
[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办、人事处联合值班窗口] 010-62510447,综合服务中心36号窗口
[人才办综合事务部] 010-82501029,rc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综合服务中心资产处窗口] 010-62510984,综合服务中心40号窗口
[资产处周转房管理办公室] 010-62514405,zhouzhuanfang@ruc.edu.cn,崇德楼东楼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