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流程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新奥国际教席”聘用办法》(2012-2013学年校办字4号,以下简称“《聘用办法》”)制定,面向校内新奥国际教席续聘工作。
一、人才办发布聘期考核工作通知
鉴于外事手续办理需要,人才办于新奥国际教席聘期结束前6个月发布聘期考核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聘期考核并提出续聘意见
学院(系)组织新奥国际教席聘期考核,提出续聘意见。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学院(系)续聘报告;
2、《中国人民大学新奥国际教席聘期考核意见登记表》;
3、《中国人民大学新奥国际教席聘期考核表》;
4、聘期考核成果。
上述材料,“1”、“2”、“3”纸版材料提交至明德主楼1133室;“1”、“2”、“3”扫描件及“4”电子版材料提交至人才办邮箱(rcb@ruc.edu.cn)。
三、人才办形式审核
人才办根据《聘用办法》对学院(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四、学校审议和报批
1、学术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经无记名投票,形成聘期考核建议。
2、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审查。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保卫处等部门对拟续聘人选进行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安全问题等情况审查。
3、学校审批。对于通过评议及审核的,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续聘。
五、签署聘用合同及补充协议
1、报批补充协议。学校批准续聘后,人才办通知学院(系)草拟聘用合同补充协议。学院(系)提交协议草案后,经人才办审核无误,提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2、签署聘用合同及补充协议。审批通过后,学院(系)商新奥国际教席本人签署聘用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告知书》,学院党委(党总支)签署《党组织承诺书》,并提交至人才办。人才办审核无误后,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并返还学院(系)两份聘用合同书(学院(系)、本人各存一份)。
六、办理外事手续
学院(系)持聘用合同向国际交流处外籍教师事务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关外事手续。因外事手续办理需要,学院(系)应按程序合理计划、有效推进相关手续。如有需要,学校批准续聘后,补充协议签署前,人才办可商人事处,出具相关证明,以便办理外事手续。
新奥国际教席应持有以我校为工作单位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并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参考“‘杰出学者’(外籍)入职工作流程”。
联系方式:
[人才办综合事务部] 010-82501029,rc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国际交流处外籍教师事务办公室] 010-62511245,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