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流程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华讲席教授”评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2018-2019学年校办字40号)制定,面向校内“大华讲席教授”聘任工作。
一、学校部署聘任工作
1、校长办公会研究。“大华讲席教授”岗位每两年聘任一次,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聘任日程及聘任指标数量等问题。
2、人才办启动聘任。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人才办启动“大华讲席教授”聘任工作。
二、工作小组提名推荐候选人
人才办组织召开“大华讲席教授”聘任工作小组会议,提名推荐“大华讲席教授”候选人。
三、聘任委员会评议候选人
“大华讲席教授”聘任委员会对工作小组提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并批准“大华讲席教授”聘任人选。
四、聘任与待遇兑现
1、聘任。学校颁发聘书并视情况举办聘任仪式。
2、待遇兑现。人才办商教育基金会、财务处完成捐赠经费立项;人才办按月使用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捐赠经费,发放聘期内“大华讲席教授”特殊津贴。
联系方式:
[人才办综合事务部] 010-82501029,rc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