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队伍是学校进一步推进党委联系专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队伍以联系和服务高层次人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协助高层次人才处理行政性事务,鼓励学生助手通过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互动,提高学习素养与综合素质。为保证学生助手队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现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综合岗位)。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在校脱产学习学生;
(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三)无**成绩不合格;
(四)身心健康,精神卫生状况良好;
(五)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日常交流能力和写作素养;
(六)学术能力强,有文章发表或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七)组织协调能力强,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优先;
(八)至少能持续工作一学期,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三个半天以上。
二、岗位职责
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综合岗位具体职责包括: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队伍招募、培训、组织管理等综合性事务;相关数据采集与分析整理等调查研究工作;其它学校人才工作相关的辅助性工作等。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阶段
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交至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德主楼113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表至talents@ruc.edu.cn(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文件名采用“姓名-性别-学院-应聘岗位”的格式)。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
(二)材料审核
审核应聘人资格及有关情况,确定综合考察名单。
(三)面试考察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于综合岗位应聘者侧重考察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公布考核结果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http://rcb.euc.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招聘结果。
(五)岗前培训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学生助手进行业务培训。
四、录取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学生助手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协议,就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相关纪律进行约定。
(三)签订协议后,经一个月试用期后,正式上岗。
(四)学生助手在岗工作时间至少持续一学年,中途无特殊原因不得离任、调整。
(五)学生助手应按要求参加培训、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学生助手津贴包括基本津贴和奖励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核算,一般不低于600元/月。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高层次人才学生助手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