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7月,我办发布了《关于国家外国专家局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院(系)积极物色人选。近日,国家外国专家局正式公布了《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及《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见附件2),现转发各学院(系),请各学院(系)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遴选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一)申报条件
1、院长条件
院长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学院管理层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较高的影响力且对华友好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全职担任;任期不少于3年;高校赋予其实质性管理职责。
2、外国专家团队条件
外国专家团队包括负责管理、教学、科研的专家;负责教学、科研的外国专家应是国际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学者;负责管理的外国专家团队应具有担任国外大学或学院管理层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较高的国际声望,不断拓展学院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吸引更多国外专家学者来学院工作;外国专家团队应能与中方团队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工作。
详见附件2第7页。
(二)申报流程
该计划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人才办rcb.ruc.edu.cn—申报链接—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进入界面后,点击“注册账号”进入注册界面。使用说明见附件3。
1、账号同去年情况。无账号的学院(系),于10月20日前注册账号(注册账户类别均为C类申报账户,学院账号应为公共邮箱注册)。
2、10月23日前,人才办将学院(系)账号类别调整为B类管理账户。
3、各学院(系)组织填报、提交。该系统为中文操作界面,请校内合作教师注册账户(C类申报账户)填报,经学院(系)(B类学院管理账户)批准后,提交至人才办。
4、学院(系)出具意见(模板见附件4),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6日前提交至人才办,并完成系统提交;
5、人才办于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汇总及2017年度总结工作。
该计划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外专项目——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1。
(三)其他说明
团队项目。
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一)申报条件
1、海外人才要求
(1)应聘请10名以上海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海外团队。
(2)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与本学科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对中国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等国际科技大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4)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5)海外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海外学术骨干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保持有1名以上海外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
(7)国内两个“111基地”不得同时引进同一名国际学术大师。
2、国内人才基础
(1)依托学科应有国内人才团队10人以上,其中包括5人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
(2)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科研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详见附件2第9页。
(二)申报流程
该计划通过 “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每校每年限申报1项。如有学院(系)申报该项目,则系统提交、推荐报告提交时间为10月31日,其它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外专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2。
(三)其他说明
团队项目。
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11计划2.0)
(一)申报条件
“111基地”建设期需满10年。经专家委员会对所在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等评估合格。并制定了良好的工作规划。
基地每年应聘请10名以上外国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其中包括:2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外国人才团队。
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外国人才团队工作时长每年总计不得少于36个月,同时应保持有3名以上国外学术骨干在基地工作。
详见附件2第11页。
(二)申报流程
该计划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外专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11计划2.0)”,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3。
(三)其他说明
团队项目。
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一)申报条件
专业领域在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具备攻克制约发展难题、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以及开展重大科技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技产业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的领军人才。能够推动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在国外承担过上述领域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在国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在国外相关行业知名企业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在华工作1个月以上。
详见附件2第13页。
(二)申报流程
该计划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外专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4。
(三)其他说明
个人项目。
五、“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一)申报条件
1、该项目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个月(原要求为每人不少于3个月,现调整)。
2、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
3、本项目主要支持团队项目(5人以上)申报(新增要求)。
详见附件2第15页。
(二)申报流程
该计划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外专项目——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5。
(三)其他说明
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主要支持团队项目。
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2、国内工作时间: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上不少于2个月。
详见附件2第17页。
(二)申报流程
往年该项目通过 “国家外专局科教文卫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今年改为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外专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6。
请各学院(系)及时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的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同时应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特别注意的是,该项目申报时须上传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参考附件6)。合同草案拟定后,请于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rcb@ruc.edu.cn,确认无误后我办将予以反馈;然后学院(系)商被邀请专家签字后将纸版材料交至我办,我办加盖学校公章后反馈学院(系),由学院(系)扫描后在系统中相应申报位置上传。
(三)其他说明
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七、“111计划”培育项目
(一)申报条件
该项目由高校以重点发展优势学科为基础,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进入国家“111计划”为目标,大力引进国际一流人才和团队。相关标准和条件参照“111计划”管理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遴选高水平学术大师,积极开发国外人才资源,引进国外科研骨干参与学科建设。
详见附件2第20页。
(二)申报流程
该项目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高校重点外专项目——‘111计划’培育项目”,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7。
(三)其他说明
团队项目。
八、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
3、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4、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详见附件2第21页。
(二)申报流程
该项目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高校重点外专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8。
(三)其他说明
个人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
九、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可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沃尔夫奖等国际著名科技奖项获得者。
2、外国专家不可在同一时间段申报不同高校的“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该项目系原“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的更新项目,将申报条件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增加至其他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详见附件2第23页。
(二)申报流程
该项目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高校重点外专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9。
(三)其他说明
个人项目。
十、“海外名师”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或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
2、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3、应当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1)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3)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4)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5)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6)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7)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详见附件2第24页。
(二)申报流程
该项目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海外名师”项目每校每年限申报1项。如有学院(系)申报该项目,则系统提交、推荐报告提交时间为10月31日,其它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高校重点外专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10。
(三)其他说明
个人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每年度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十一、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一)申报条件
该项目由原学校特色项目与学校重点聘专项目合并而来,主要支持高校在全学科门类聘请外国人才承担学校日常教学任务,开展合作科研、讲座讲学等活动。
具体情况附件2第27页。
(二)申报流程
该项目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提交要求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账号设置完成后,在系统中应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高校重点外专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即《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见附件5)序号11。
(三)其他说明
团队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2、《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
3、《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4、《关于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推荐工作的报告》
5、《系统项目类别设置情况及申报条件》
6、《“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作意向书参考文本》(中英文)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吴振 联系方式:825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