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详见《通知》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中国人民大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见附件2)。
(二)校内遴选推荐
1、学院(系)推荐
以学院(系)为单位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清单:
(1)学院报告(说明推荐人数、推荐人排序,并附每人不超过200字的推荐人简介);
(2)学院党委政审意见(参考模板见附件3);
(3)《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
上述材料“1”、“2”须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明德主楼1133室;材料“1”、“3”须将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cb@ruc.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过期不再受理。
2、学校遴选
学校审核材料,于5月20日前召开校内遴选会,形成专家推荐意见。
3、学校公示、组织报送材料
5月21日-27日,人才办网站公示校内遴选会推荐结果,并组织拟推荐人选使用“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4)填报个人信息,生成RPU格式文件。
5月27日前,拟推荐人选须将RPU格式文件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cb@ruc.edu.cn)。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通知》要求,于5月31日向教育部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6〕7号)
2、《中国人民大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表》
3、关于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政治表现的报告
4、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滕文芳 联系电话:5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