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满足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资博士后选聘工作办法》(2019-2020学年校政字55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学校总体规划,现将2020-2021学年教师、师资博士后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原则
1. 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合理制定用人计划。
以梯队建设为重点,做好老中青三代教师布局。
以突出质量为导向,多渠道挖掘优秀人才。
以优化结构为中心,扩大“杰出学者”引进规模。
2. 以“双一流”建设为中心,提升选聘质量。
(1)明确学科发展需要,做好师资队伍发展规划
请仔细梳理本单位师资队伍状况,认真研究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研究和规划本单位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充分考虑招聘实际情况,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审批的2019-2022学年教师、师资博士后招聘计划范围内,合理分配和规划各学科、各层次的选聘计划,真正选聘到适合学科发展、契合学院目标、符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的优秀人才。学校鼓励各单位尽可能引进优秀人才,对于符合“杰出学者”各级岗位直聘条件的候选人,不占用用人计划。
(2)加大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力度
纳入“双一流”建设学科所覆盖的单位,以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选聘为主,优先考虑各类符合直聘条件的候选人。其中,对3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原则上只安排和选聘“杰出学者”,不再安排普通教师岗位选聘计划。在实际招聘过程中,引进杰出学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引进人数的70%。
未纳入“双一流”建设学科所覆盖的单位,鼓励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的选聘;其中,对于3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重点安排和选聘“杰出学者”;个别学科可适当考虑安排少量的普通教师岗位选聘计划。
(3)继续加大师资博士后选聘力度
加强师资博士后制度建设。依据学科建设需要,鼓励各单位选拔35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从事师资博士后工作,重点进行科学研究,适当参与教学和人才培养,作为教学研究工作的重要补充,同时作为未来选拔教师的重要储备。
纳入“双一流”建设学科所覆盖的单位,除满足“杰出学者”各项岗位条件的人选外,拟作为普通教师选聘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均以师资博士后身份选聘。
3. 以《选聘办法》为依据,严把选聘标准与程序。
《选聘办法》已于2020年6月19日经2019—2020学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已全校印发,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教师、师资博士后选聘的条件、程序等。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选聘办法》所规定的标准与程序,在职位发布、简历接收、师德师风和政治把关、学术把关以及学科规划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确保选聘程序公开公正、选聘结果公示公信,符合学院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需要。
二、工作流程:
1.发布职位: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自主、合理安排近期招聘计划。在招聘系统“招聘职位”中新建职位并报批后,学校在三年招聘计划总量范围内审批、发布。根据学校安排,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为三年招聘计划实施的第二年,本年度实际完成的教师用人计划数量不得达到或超过学校审批通过总额的50%。
2.学院(系)审核:候选人应聘相应岗位后,学院(系)按程序审核、推荐。为进一步简化院系候选人推荐材料,从本年度起,各单位提交至人事处的普通教师、师资博士后选聘材料如下:学院报告、教师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2封正教授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如有)等材料的纸质版和扫描版以及论文、专著、获奖、项目等材料的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各单位提交至人才办的“杰出学者”申报材料请按照《“杰出学者”(校外申报人)聘用工作流程》相关要求进行提交。
3.人事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组织评审并报学校审批后公示。
4.调整职位:为保证招聘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各单位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的招聘计划,如有合适人选,上报材料时须确保相应岗位的招聘公告已公开发布1个月以上。招聘期间产生新的招聘需求的,各单位可在学校确定的招聘计划总量范围内自主调整。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1. 招聘岗位类型:包括教师岗位和师资博士后岗位,其中教师岗位分为杰出学者和普通教师两类。
2. 教师岗位:
(1)杰出学者类别:指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选聘的教师,包括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按照“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予以选聘。
(2)普通教师类别:指未纳入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选聘的教师。
教师岗位从来源上包括海外博士、其他单位调入和国内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为选聘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请选择“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以及从其他单位调入者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含师资博士后和普通博士后),请选择“海外博士及其他单位调入”。
3. 师资博士后岗位:指拟选留人员从事师资博士后工作的,请选择“师资博士后”类别。特别说明:师资博士后出站后若选聘至我校工作,须占用出站年度的教师选聘计划。
4. 岗位职责:请针对不同的学科特点和岗位要求,对岗位职责内容进行精炼、准确的描述,包括教学要求、科研任务和团队建设等,避免笼统随意的表述,以便于应聘者对岗位有准确了解。
5. 任职条件:请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要求,对任职条件进行准确、有针对性地说明,包括师德要求、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年龄要求、亲属要求等,以便于应聘者对照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应聘。
6. 学校单独设置教师岗位(面向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师资博士后岗位,请各单位在获得审批后,按要求单独填写发布,不得与其他计划打通使用(即选择岗位类型时仅选择“面向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师资博士后”岗位类型,不选择“特聘教授A岗”、“海外博士和其他单位调入”等其他岗位)。上述单独设置的教师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均可打通使用,可在选择岗位类型时勾选多项。
四、报送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
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每年须经教育部、人社部审批,因此本年度还须填报和审批面向内地应届毕业生的教师招聘计划。请各单位做好师资队伍测算与规划,按照《选聘办法》规定,在2019-2022学年教师招聘计划内,合理、按需申报。学校将按程序审批。本次学校审批通过的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占用各单位2019-2022学年教师招聘计划总额。
对于招聘对象为京外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计划,学校将在审议后向教育部报批,审批结果预计最快于2021年3月下发。近年来教育部审批数量一直在缩减,故不能保证我校上报的应届毕业生计划全部获得批准。若有招聘需要,请在学校审批范围内报送京内生源毕业生或待教育部回复我校审批计划并确定贵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之后,再确定京外生源招聘人选。
上述计划填报方式为:在“微人大-新版人事管理系统-招聘管理-内地毕业生教师招聘计划”。
上述计划报送时间为:请各单位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后,于10月12日下班前在系统内报批并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
人事处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