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449号,以下简称“北京市教委《通知》”,见附件1),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研〔2017〕15号,见附件2)和《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见附件3)精神,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条件详见北京市教委《通知》。
经询北京市教委,各在京高校不限申报名额,申报人通过评审后,须以学术带头人身份组建团队,通过北京市教委论证后,入选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该项目设置总数为50个左右,其中,本次立项10个左右。获批立项后,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将拨付专项经费(人文社科类约为300万元、理工类约为1000万),资助期间为五年。
鉴于上述情况,现对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3、原则上应从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中产生;
4、至少由3位专家推荐申报,专家应为两院院士(含京外)、高校校长(书记)、科研院所负责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或长江学者(社科类)。推荐专家所在学科领域应与申报人学科领域相同或相关。
5、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在有关领域有望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形成重要国际影响,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原创性成果;
6、项目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大任务,面向一些战略必争领域、基础科学、交叉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和研究方向开展攻关;
7、现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的固定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申报的个人,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推荐材料,于10月27日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市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10份);
(2)《专家推荐意见》(见附件5,3人,各10份)。
2、学院(系)遴选
每个学院(系)限推荐1人。经遴选后,于11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才办。学院(系)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市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推荐表》(10份);
(2)《专家推荐意见》(3人,各10份);
(3)《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签字、盖章,1份)。
上述三项材料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cb@ruc.edu.cn)。
3、学校推荐
人才办复核无误后,提请学校领导批准,向北京市教委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449号)
2、《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研〔2017〕15号)
3、《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
4、《北京市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推荐表》
5、《专家推荐意见》
6、《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吴振 联系方式:5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