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见附件1)精神,学校启动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系)认真研究,积极物色人选,组织项目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国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国务院新设科学技术部,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科学技术部将原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和经济技术专家司合并组建外国专家服务司,将原教科文卫专家司管理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含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海外名师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与原经济技术专家司下设项目统一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持有外国国籍,拥有外国永久居留证件(绿卡)的中国国籍人士不适用。港澳台人员可参照申请该计划。
2、无年龄限制。
3、无工作时间限制。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四)申报类型
各学院(系)可根据学科发展及国际化需求设置项目类型,个人项目、团队项目均可,来校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目前设计为年度项目,每年申报一次。
(五)基本待遇
见附件2。
(六)其他
1、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等,继续滚动支持,并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另行通知相关学院(系))。
2、已获学校资助的团队或个人,入选“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后,就高执行,不重复资助。
二、项目申报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继续使用原国家外国专家局“科教文卫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系统(cepms.safea.gov.cn)”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账号设置
系统账号分为三类,A类为学校管理账号、B类为学院(系)管理账号、C类为校内合作教师填报账号。
1、B类学院(系)管理账号。各学院(系)管理账号同往年情况。无账号的学院(系)应于3月2日前注册账号(注册账号类别均为C类申报账号,学院账号应为公共邮箱注册),并联系人才办将账号类别修改为B类账号。
2、C类校内合作教师填报账号。该系统为中文操作界面,请校内合作教师注册账号(C类申报账号)填报,注册时所在学院(系)一经填报无误,则该账号将自动置于相应学院(系)管理账号下。B类账号也可进行项目填报。
(二)学院(系)组织填报
1、项目填报
通过B类或C类账号进入系统后,点击“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 “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保存基本信息后,填写“基本信息”、“拟聘专家”、“经费状况”、“绩效评估”、“附件信息”,并在“附件上传”中上传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5)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6)意向性工作协议扫描件(见附件3,经学院(系)、申报人盖章或签字后,提交至人才办,人才办盖章后反馈学院,学院扫描上传)。
2、系统提交
系统填报完成后,经B类学院(系)管理账号审核无误后,于3月1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3、完成推荐
学院(系)出具意见(模板见附件4,须签字、盖章),于3月11日前提交至人才办。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
2、“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基本待遇情况
3、《意向性工作合同》
4、《关于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推荐工作的报告》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联系人:吴振 联系方式:825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