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为加强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国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哈佛大学开展合作,从我国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选派教学、科研骨干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进行为期一学年(10个月)的博士后研究。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函要求,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选派专业:推荐人选的主要专业为数学、物理学、化学、经济学、生物物理学、人类学、天文学、社会学等。请申请人员务必登录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The 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网站(
http://www.gsas.harvard.edu),认真查阅相关专业方向及研究领域,与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相关导师建立联系并获得其邀请信。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后,10个月,将于2014年8月派出,不得无故放弃奖学金资格。
3.选派规模: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4.留学国别:美国。
二、资助内容
哈佛大学为被录取人员提供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医疗保险费及部分生活费补贴;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三、申请条件
1. 我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
2.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聘期和学年考核优良。
3. 原则上在我校工作满3年,已获得博士学位。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要求及哈佛大学的要求(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 曾经公派出国(境)研修的教师,须在回国工作服务期满后方可申报。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补选2014年度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详见附件1)要求的申报条件。
四、工作日程及申请材料:
1. 5月15日,学校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并公布遴选通知;
2. 5月19日下午17:00前,教师个人申报,学院(系)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候选人,并将拟推荐候选人的《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可从人才办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网址:rcb.ruc.edu.cn)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联系人:张馨月,电话: 82509027),同时发送电子版到:rcfzb@ruc.edu.cn;
3. 2014年5月19日-5月22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上传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以英文命名、按顺序编号后发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项目联系人邮箱gpwang@csc.edu.cn,同时抄送人才办rcfzb@ruc.edu.cn;
4. 5月21日下午17:00前,申请人需将所有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准备一套交至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