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2015年11月初,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召开了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政策变化通知如下:
1.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留基委全额资助)申报时间拟定为2016年1月5-15日,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计划申请该项目的教师,请及时联系外方单位获取邀请函,以免延误申报时间。
2.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基委和学校1:1配套资助)分两批进行申报:第一批申报时间拟定为2016年4月1—1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申报时间拟定为2016年9月1—10日,10月公布录取结果。两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达标证明。
3.国外正式邀请函的要求:
根据留基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的子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外方能提供的研究条件;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邀请函,否则可能会对项目申报造成影响。
4.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后,不得申请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不得申请延期派出,请慎重联系国外邀请单位。
5.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了对交流访问项目管理规定的修订版,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做好项目申报的相应调整和准备工作。具体项目申报事宜待留基委选派办法正式公布后另行通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联系人:张馨月 联系电话:8250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