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做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教师可申报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关于遴选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附件2)。
3.各学院(系)可推荐首个聘期于2015年即将结束、业绩良好、学校拟续聘且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没有长期出国经历的教师申报,以博士后身份出国研修24个月。
4.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安排
1.个人申请。请各相关院(系)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3)交所在单位。
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15年5月4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人才办。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
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5)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个人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学术组织评议及申请人答辩情况,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系),同时在校内公示。
4.网上申报。学校初选入选者,于2015年5月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将网上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打印、签字后,交至人才办。
5.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张馨月,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 1. 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关于遴选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3. 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4. 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5. 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