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队伍,加快实现我校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推动学院(系)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工作中实施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个性需求的差异化战略,经2016-2017学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校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实施办法》(2016-2017学年校办字27号)(附件1)。
该项目旨在鼓励各学院(系)充分拓展和利用自身国际合作资源,结合各单位学科特色和教师需求,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教师国际培训,从而增强教师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该项目由各学院(系)每年11月向学校申报,各单位每年度限申报1个。经学校审批获准立项的项目执行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每年获得20-5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核定的项目经费可用于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的国际旅费、生活费、培训费以及所聘外籍专家或学者的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获准立项的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项目年度报和结项报告。
因该实施办法刚经学校签发实施,故2017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定为2017年2月28日,2018年度的申报时间仍为2017年11月。各单位如有申报需求,请完整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申请表》(附件2),按时提交至人才办。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 ”-“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申报工作联系人:张馨月、俞成,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实施办法
2.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申请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联系人:张馨月、俞成
联系电话:8250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