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4
各相关院(系):
为做好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43号)(附件1),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04-2005学年校政字32号)(附件2),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1.遴选范围以"985"工程涵盖的学科为主,支持对象主要应为已参加"985"工程建设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推荐人选的出国研修选题应与"985"工程建设密切相关。
2.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遴选规模不超过27人。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遴选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第七条。
2.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
(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
3. 申请人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优先选派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4.考虑到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原则上应在我校工作满3年,且近3年内没有长期出国经历。
5.请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近期能够派出的人员。入选者须在录取后一年内派出。
6.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须围绕本人在研课题项目展开(校级项目应为主持人,省部级以上可以是参与者),优先资助高水平研究团队骨干成员。
三、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
(1)更新版的《中国人民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4)(需本人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外语水平证明(下述材料之一):
①两年以内WSK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②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③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证明,或所在单位出具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⑤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雅思(学术类)6.5分以上,托福95分上,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带有单位logo的公函纸)打印,并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外方合作者简历
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背景、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申请人需主持校级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或由学校科研处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6)科研成果清单
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成果,须由学校科研处统一认定并加盖公章。具体内容如下:
①科研项目
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
②学术论文及著作
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一般应注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著、合著、编著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SCI、SSCI、CSSCI等)。
③获奖情况
主要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一般应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
请各位申请者自行备份相关材料,待通过学校遴选后,网上申报及按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使用。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按《201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8)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并于2014年9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到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德主楼1133室)。
(1)更新版的《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6)
由学院汇总填写本单位所有申请人《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需学院(系)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中国人民大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7)
此专家评审意见表为新版本,需学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并经由专家本人和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
(4)个人全套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学术组织评议及申请人答辩情况,研究决定初选入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和个人,并在校内公示。
4.网上申报。学校初选入选者,于2014年9月20日至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并按附件8要求向学校提交1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6.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7.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入选一年内按照有关公派出国(境)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张馨月,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
附件: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