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系):
今日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6年选派英语授课管理专业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留金来[2016]4016号)(附件1),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现将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第七条要求的条件。原则上在我校工作满三年,有约定服务期限的须已满服务期。
二、遴选及派出程序
1.学院(系)推荐。各学院(系)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交至人才办(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学院(系)推荐,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3.网上申报。学校初选入选者须于2016年2月27日至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4.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教师公派出国工作(办事)流程详见附件4)
遴选工作联系人:匡振旺,电话:82509027,13581684558,E-mail: rcfzb@ruc.edu.cn,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6年选派英语授课管理专业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留金来[2016]4016号)
2.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员名单
3.“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4.教师公派出国工作(办事)流程
5.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通知及附件下载)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