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2024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附件2),现将该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1.支持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国家留基委本年度计划选派35人,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3.各学院(系)择优推荐工作业绩突出、外语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骨干教师,不限推荐人数。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八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2024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附件2)。
3.留学开始时间不早于2025年2月15日,且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
4.该项目遴选函不在网上公开对外发布,可通过学校内网系统内部发布。
三、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3)(需本人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国外单位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复印件(如申请时尚未获得,网申时可上传空白页,但须确保2025年1月底前获得)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申请承担的课题及研究计划书(参考选题清单详见附件2)
其中第(2)至(5)项材料要求详见《被推荐人选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2),提交复印件即可,请自行保管原件,待网上申报扫描使用。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等根据学科建设或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24年12月9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
表中的顺序号即为各单位推荐人选排序。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5)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单位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b@ruc.edu.cn。
(3)第三条第1点个人全套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学术组织评议及申请人答辩情况,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在校内公示,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4.网上申报。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10日至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5.评审和录取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
6.签约派出。被批准的人员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6)办理签约等手续后派出。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史菡,电话:82502547,E-mail: rc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2024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3.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用)
4.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用)
5.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6.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