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参考《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现将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八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参考《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
3.各学院(系)可推荐首个聘期于2023年即将结束、业绩良好、学校拟续聘且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没有长期出国经历的教师申报,以博士后身份出国研修24个月。
4.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5.请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邀请函的留学期限须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二、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3)(需本人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其中第(2)至(7)项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5),提交复印件即可,请自行保管原件,待网上申报扫描使用。
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23年4月3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各学院(系)须对推荐人选严把政治关,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申报。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
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第二条第1点个人全套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和学术组织评议情况,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经校内公示后,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4.网上申报。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1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将网上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打印、签字后,于2023年4月25日前交至人才办。
5.评审和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6.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8)办理签约等手续后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合理有序地安排好单位内部工作,不应以国内安排不开或来不及参加外语培训等原因为由申请延期派出。
其他未尽事宜,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0)。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可优先推荐为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出国留学人选。请各位教师同时关注其它教师公派出国项目(项目介绍可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清单》)。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俞燕,电话:62513718,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4.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5.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6.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7.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8.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