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拓展干部培养途径,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交流能力,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17年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2017年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申报限额
1.该项目适用于我校年龄在45岁以下的行政人员。
2. 申请人可选择MBA以外的任何专业进行不超过12个月的学习,计划派出时间为2017年9月前后。3. 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人。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签第二聘期合同;
2. 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 所在单位业务骨干;
4. 能够用英语熟练交流和学习;
5. 申请人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关于启动2017年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三、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选派条件,结合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选择学科领域,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16年10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用)》(附件1)
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单位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在校内公示,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4.网上申报。学校初选入选者,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信息平台2016年11月8日后即不能修改信息,因此请申请人在2016年11月4日前提交完毕,以便学校审核,如发现有误,还能退回进行修改。网申提交后,请将以下材料于2016年11月7日前交至人才办: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网申提交后自动生成,须经本人签字,贴上照片提交。
(2)所有网申上传材料的复印件一套
5.评审和录取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英方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安排英语面试。面试结果于2017年5月公布后,通过面试人员须在6-7月按照项目要求自行联系英方院校并提供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经中英双方同意的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7月公布。
被录取人员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院校。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
6.签约派出。被批准人员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4)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派出人员原则上应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5)第六章规定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6)。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张馨月、俞成,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 关于启动2017年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 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用)
3. 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4. 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5. 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6.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