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学校拟组织201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系)根据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推荐品学兼优的候选人。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选派专业:不限,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参见《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1)。
选派类别:博士后。
留学及资助期限: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申请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选派规模:30人/年,各学院(系)不限推荐名额。
二、遴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第七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关于遴选201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附件3)和《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年以内。
3.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4.请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录取人员最早派出时间为2016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
三、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德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4),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由主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个人申请表于2015年10月16日前交至人才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遴选,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学院,同时在校内公示。
4.网上申报。学校初选入选者须于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填写完成并提交申请后,将以下材料于11月16日前提交至我办:
(1)网申提交后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须打印后教师本人签字;
(2)网申提交后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也可使用附件6版本),须经所在单位填写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将500字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一套供学校留存。
学校初选入选者还需按德方要求(附件3)将申请材料提交mli@csc.edu.cn和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
5.学校推荐。学校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向其推荐申报人员。
6.评审安排。留学基金委将于2016年5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gzlc/grcfz/23b81ad08e2c4d27a3733eadabcef655.htm)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后派出。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张馨月,电话:82509027,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介绍
2.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3. 关于遴选201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4.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5.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6.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