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09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做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教师可申报"外语人才"和"课题研究人才"(详见附件3)。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2.留学身份及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
二、选拔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在我校工作满三年。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聘期和学年考核优良。
3.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安排
1.个人申请。请各相关院(系)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人选,同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由主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个人申请表于2014年4月7日前交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3.学校遴选。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和学术组织评议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初选入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和个人。
5.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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