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实施办法》(2016-2017学年校办字27号)(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17-2018学年校办字21号)(附件2)和《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工作流程》,获准立项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学院(系)应于每年度经费使用期限结束前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并于该项目经费使用期限结束前向学校提交结项报告。2019年特色项目2021年度(第三年度)的经费使用周期为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此前,有部分学院申请延期结项,已提交延期申请的学院已获批复;仍有部分学院截至目前未提交过延期申请报告,亦未提交过结项报告和年度报告。
现请相关学院(系)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年度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结项报告》及其附表(附件3-6),不晚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请贵单位严格按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写《年度报告》,避免出现应收回金额与项目号中实际余额不一致、有未完成报销事项、有暂付款余额暂时无法收回等情况;每一年度实际支出低于核定经费额度的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
2. 请各单位严格按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第一年度)、2020年度(第二年度)的《年度报告》审核情况填写《结项报告》,避免出现年度总结与项目总结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3. 因报销手续有误产生的问题,须由贵单位项目负责人向财务处申请调账、退回等操作,更正错误,追回经费,以免审计遇到问题。如有第一年度、第二年度已支出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办联系,退回经费,更新年度报告。
所涉政策文件、工作流程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浏览。未尽事宜,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常见问题》,所需表格均可于“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相关表格” 中下载最新版本。
联系人:张馨月,电话:82503218,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2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实施办法
2.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3.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年度报告
4. 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结项报告
5.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派出教师情况一览表
6.教师国际培训学院(系)特色项目邀请专家情况一览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