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4
各相关学院(系):
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请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除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的相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在我校工作满三年。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聘期和学年考核优良。
3.曾获得过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三、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1) (可从人才办主页rcb.ruc.edu.cn"下载中心"下载),交所在单位。
因申报时间紧张,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同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由主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个人申请表于2014年12月26日前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3.学校遴选。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和学术组织评议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初选入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系)和个人。
4.网上申报。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后,须在2015年1月5日至1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系)填写)。
5.提交材料。被推荐人所在学院(系)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留学基金委要求材料(见附件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按顺序整理后送到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特别是需要扫描后在网上上传的材料请提前预留电子版)。
五、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15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
被录取人员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请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院校。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可优先推荐为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出国留学人选。请各位教师同时关注2015年其它教师公派出国项目(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2.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5.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联系人:张馨月,联系电话:82509027,联系邮箱:rcfzb@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