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本土教师国际化培养战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国际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现将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八条要求的条件。
2.申报人员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详见《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
3.各学院(系)可推荐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4.请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安排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遴选及派出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3)(需本人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3)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第(2)至(4)项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提交复印件即可,请自行保管原件,待网上申报扫描使用。
申请人须同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组织申请人答辩,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人才办。超过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1)《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用)》(附件5)
需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
推荐意见应由所在学院(系)据实详细填写,并经由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rcfzb@ruc.edu.cn。
(3)第二条第1点个人全套申请材料
3.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学术组织评议及申请人答辩情况,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系),同时在校内公示,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4.网上申报。申请者须于2023年5月10日-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将网上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打印、签字后,于2023年6月6日前交至人才办。
5.评审和录取。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7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6.派出。被批准的教师原则上应参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附件7)办理校内出国手续后派出。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3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9)。请各位教师同时关注2023年其它教师公派出国项目(项目介绍可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清单》)。
所需表格均可在人才办网站(http://rcb.ruc.edu.cn/)-“下载中心”-“教师公派长期出国相关表格”中下载最新版本。
遴选工作联系人:俞燕,电话:62513718,E-mail: rcfzb@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3. 中国人民大学出国研修申请表
4. 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5. 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用)
6. 中国人民大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7. 国家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流程
8. 2023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