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博士后:
为提高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效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日前发布《201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就2014年度各批次基金资助工作做出安排。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结合《指南》精神及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
1、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
2、特别资助:15万元/人。
二、申报资格:
1、面上资助
(1)面向所有在站博士后,以2012、2013级博士后为主。
(2)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进站后一年半内可多次申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2、特别资助
(1)面向我校2012、2013级统招博士后。
(2)在站期间须获得过博士后面上资助。
(3)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和创新成果。
(5)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由国家统一核定,学校将根据国家分配名额,根据申报人数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差额遴选,产生向国家推荐的名额。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7)申报第55批面上资助的,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三、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1、上半年面上资助(第55批):2月16日。
2、特别资助(第七批):4月1日。
3、下半年面上资助(第56批):6月25日。
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前,组织本单位申请基金的博士后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候。
四、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