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系)及博士后申请人:
经学院(系)申报和学校初步审核,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科研博士后拟招收项目公布如下,欢迎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科研博士后招收工作通知》要求的优秀博士应聘我校科研博士后岗位。
1、本次公布的拟招收项目多于拟招收人数,实际招收数量根据学校资源和往年录取规模确定。学院(系)和学校将采取差额遴选的方式,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学院(系)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择优录用。
2、为优先保证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承担“智库”建设的研究机构的需要,优先保证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重大及重点课题主持人的需要,对于个别未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如候选人通过学校评审,可予以招收,但在国家资助指标和资源分配方面不予优先支持,原则上自筹解决。
3、为青年学者快速成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合作研究平台,学校允许招收个别自筹经费科研博士后。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驻户口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缴纳问题将直接影响博士后出站能否落户北京。因此,通过学校进站评审的自筹经费科研博士后,须与学院(系)、合作导师协商经费来源,在进站前,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资助标准及管理方式,进行立项,以便后续发放薪酬及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否则自动取消进站资格,不予招收。
4、本通知仅针对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科研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的招收与本年度教师选聘工作相结合,请另行咨询我校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
5、学院(系)负责博士后招收具体事宜。请各学院(系)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学院(系)遴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电子材料反馈至邮箱 rucbsh@126.com ,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科研博士后拟招收项目一览表
2、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
3、学院遴选及博士后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4、相关学院(系)联系方式
5、博士后招收阶段常见问题答疑
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