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级新进站博士后申报讲师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博士后进站后可申报讲师(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将2014年新进站博士后讲师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进站且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我校的博士后(注:原来已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后不必再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博士后下载《讲师职务申报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处应为手写),交给学院(系);
2、学院(系)审核《讲师职务申报表》,由学院主管领导在“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盖学院(系)章后,于2014年12月1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博士后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交至人才办(明德主楼1133室);
3、人才办审查博士后讲师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经人事处报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
特此通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