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
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获选人员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等由派出单位按照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拟资助10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 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须由国内派出单位另附说明。
4. 国(境)外接收单位应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