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21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人2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直接资助: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请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遴选确定获资助人员。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