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1960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A岗、教授二级岗,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等职,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司法部司法考试命题专家委员,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专家咨询委员以及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等高等科研院校兼职教授。
陈卫东教授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破格晋升为教授。
陈卫东教授先后获得全国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征文一等奖、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第一届应用法学研究有奖征文一等奖、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人民检察》优秀文章二等奖、第二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陈卫东教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刑事审前程序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研究》,美国律师协会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欧盟项目《中欧合作反酷刑》,福特基金会项目《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配套项目》,耶鲁大学项目《保释制度改革试点》等众多引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潮流的科研项目。
陈卫东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程序正义之路》(一、二卷)等9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量刑程序改革理论研究》、《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立法与实务改革研究》、《公民参与司法研究》等50余部。
近年来,陈卫东教授致力于中国司法改革研究,发表、出版了众多学术论文与著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陈卫东教授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律师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立法、起草与修改工作,全程参与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