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调整
发布时间:2014-01-06
12月17日,学校第十三届党委第94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推动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领导,切实落实有关人才政策,完善精干高效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服务水平和开发能力,对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出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组织部、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理工学科建设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单位正职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人才办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除直接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外,人才办独立对内对外开展工作。
2014年1月,经学校有关部门研究,主管校领导批准,人才办成立综合事务部、人才发展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部三个内设机构,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校内调动和职务任免。目前,人才办组织架构业已完善,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将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