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办与国际交流处召开工作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4-03-13
12月25日上午,人才办与国际交流处召开工作研究会,就外籍人员聘用、教师国际交流项目及外籍专家公寓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校长助理、人才办主任郭洪林,国际交流处处长张晓京、副处长程鑫以及两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张晓京同志介绍了国家有关政策、学校教师国际交流合作协议以及教师出国项目等基本情况。
郭洪林同志指出,外籍教师聘用工作,首先要注意清晰界定各方职责,应坚持日常生活自理、教学工作学院管理、外事手续国际交流处办理、聘用薪酬等人才办负责的管理机制;其次,要理顺工作流程,将涉及外籍人员聘用问题的所有环节统筹考虑,形成完整的流程,为外籍人员办理相关来校手续提供便利。此外,还要规范合同管理,在外籍人员聘用合同中,应就保险等有关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须由外籍人员做出承诺,无国外犯罪记录,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会议决定由人才办牵头,将两部门管理的各类支持教师出国的项目进行梳理,统一向各院系发布通知进行介绍。同时,向各院系公布国际合作伙伴中与学校订有教师交流有关协议内容的海外高校名单以及学校承办的13所孔子学院有关情况,鼓励各学院基于自身学科特点及发展需求,明确合作领域,拓展交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