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推进“双一流”建设事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是高等学校办学关键中的关键。职称评审是检验教师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教师评价和管理的关键环节,职称评审“指挥棒”的导向直接影响着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方向,事关教师队伍建设大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意见,对于高校完善教师评价、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指导意见》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提出了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等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新精神、新思路融入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来,为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指明了方向。
职称评审作为引导教师行为的“指挥棒”,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抓手,只有按照《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健全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机制,重点解决高校教师评价主体不够到位、类别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形成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才能把优秀人才选拔和聘用到能有效促进学科建设的岗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构建起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过硬的人才队伍,让高校及教师的活力动力充分涌流,为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人才智力基础。
二、《指导意见》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确立了原则
教师职称评审是提高学校教学和科研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评审,选拔什么样的教师晋升到高一级岗位,破格哪些青年教师,都会对整个教师队伍产生影响。《指导意见》将破除“五唯”、扭转“SCI至上”等新要求贯穿文件始终,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以能晋升”,与时俱进创新教师综合多元评价方式,确立了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
一是把牢师德之舵。“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指导意见》始终坚持以德为先,把牢师德之舵,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位置,要求高校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面审核,从严使用师德考核结果,绝不姑息、容忍任何有违师德师风的言行,确保真正把具有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树立起高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鲜明价值导向。
二是筑牢教学之基。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双一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指导意见》高度重视教学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将人才培养业绩作为教师评价的重心,强化教学考核要求,提出把承担一定量的课堂教学任务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将有力推动教师回归育人本位,把更多精力和智慧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是遵循学术之规。教师职称评审是对教师学术水平、学术能力和学术发展潜质的综合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尊重学术规律,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通过代表性成果制度和同行专家评议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代表性成果的学术水平、创新观点和学术贡献,把学术评价的权力赋予同行认可的合格评议者,并综合采取教师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全面展现教师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能力贡献,教师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学术性、全面性更加凸显。
四是打造多元之路。按照分学科、分岗位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思路,《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岗位类型、学科领域、研究类型和专业门类,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探索将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形式的成果类型纳入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将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的考核周期,这些措施更加尊重不同序列教师的成长规律,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机制,打造多元化、可选择的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三、《指导意见》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谋划了机制
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高校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通过体系化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建设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通过职称制度改革这个支点撬动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了以党管人才为核心的领导机制,要求高校党委充分认识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进行把脉定标,不断完善学校党委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平稳开展和制度完善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指导意见》明确了以同行评审为主体的评议机制,要求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由原来的只关注鉴定结论向关注评价意见转型,让真正精通具体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对教师的学术水平做出科学专业的评价,发挥好专家学者在教师职称评审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作用。
《指导意见》健全了学术自律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求认真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对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范和查处评议专家滥用学术权力的不端行为,为扎紧职称评审制度笼子,营造公平合理的学术评价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治学氛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大学成立80周年贺信中提出的“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弘扬优良传统,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求,以《指导意见》为改革蓝图,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致力破解高校职称评审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推动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让广大教师有所作为、有所发展、有所收获,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事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刘伟)
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