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博士后分类管理,进一步发挥师资博士后制度在青年教师选聘、培养与考核方面的作用,提升青年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助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双一流”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于今年2月启动《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4月至6月,经多次征求专家、各学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后,形成了管理办法。6月19日,经2019-2020学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印发了《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2019-2020学年校办字92号)。
该办法对师资博士后的选聘条件和程序、工作任务和待遇、工作考核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双一流”学科全面推行师资博士后制度。该办法适用范围明确、工作程序规范、业绩导向突出,提升了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的竞争力,有利于打造学校“杰出学者”青年学者队伍的后备军和蓄水池。据悉,学校自2013年试行师资博士后制度,截至目前共计招收59位师资博士后,其中39人已出站,31人留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