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自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博士后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和工作站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落实出站工作单位(与原所在单位有出站后工作协议的,执行协议内容),向工作站递交出站申请。
二、博士后结清校内相关手续
博士后下载《博士后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三、博士后备齐相关出站材料
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博士后进出站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和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四、工作站组织出站评审
工作站按规定自行组织出站评审,形成工作站期满科研工作评审表(样式不统一规定,可由工作站自行设计)。
五、流动站设站学院(系)审核出站申请
博士后向流动站设站学院(系)提交出站材料,学院(系)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的“流动站审核意见”一栏中签字并盖章。
六、学校审核出站申请
人才办审核出站材料,报学校审批(审批周期一般为1-2周),审批通过后在相关出站材料上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人才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部] 010-62513718,bsh@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