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学校目前在站一类、三类普通科研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
一、用人单位提供《阅档介绍信》
阅档人应在所在单位开具《阅档介绍信》,填写阅档人相关信息。
二、人才办审核信息
阅档人持《阅档介绍信》及工作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至综合服务中心35号窗口(人才办窗口),由工作人员核实阅档人身份。
三、人才办出具证明
工作人员审核信息无误后,查询被阅档博士后相关信息,出具加盖人才办公章的《博士后阅档介绍信》,由阅档人签字领取。
四、人事处档案室阅档
阅档人持人才办开具的《博士后阅档介绍信》至人事处档案室进行阅档。
联系方式:
[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办窗口] 010-62511161,综合服务中心35号窗口
[人事处档案室] 010-82504699,明德主楼11层第六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