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流程适用于来校工作的师资博士后与普通科研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开题工作由工作站另行安排。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博士后来校报到1个月内,学校发布开题工作通知。
二、博士后填写开题报告书
博士后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学院(系)留存一份,交人才办两份),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学院(系)组织开题答辩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系)和导师及时组织博士后开题答辩会。答辩会应有不少于6位专家出席,对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计划进行评审(同意票超过2/3为通过)。
四、学校备案相关材料
在答辩后的15日内,学院(系)将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一式两份,盖学院(系)章)交人才办备案。
★注:未通过答辩的,要在15日内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采取退站处理。
联系方式:
[人才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部] 010-62513718,bsh@ruc.edu.cn,明德主楼1133室